咨询下,被继承人过世前有公产房屋一套,有两个继承人A和B。A结婚一直在外居住,B和被继承人一直居住且户口在一起。被继承人过世后,若B将其公产房的名字更在自己的名下,后自己出资将其改为私产房。改为私产后A可否主张该房屋的继承权?也就是说被继承人过世后改为私产是否算作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