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投标书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上规定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而投标书承诺的是三年,应该按哪个执行?

如果是中标单位的话,投标书是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若未中标则在投标有效期后对其不再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有选择的权力。
法律分析
合同一旦签署,其效力就高于投标文件了。如果收到了中标通知书,应按中标文件,也就是投标文件的内容来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也就是投标文件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协商一致的除外。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按照以下情况来判断, 一是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冒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如果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分析发生不一致情况的原由,一般只需要招标人及项目符合招投标法所要求的条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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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8
合同的专用条款里面一般有解释的顺序,一般合同的效力要大于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合同的效力是大于招标文件的。严格的说,招标文件是一个要约邀请,不在合同范畴之内的,投标方发出的投标书才算是一个合同形成的开始,投标书是投标单位对工程发包方 发出的邀约,针对招标文件做的投标书需要与招标文件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不能有大的歧义,否则就是无效的标书,如果在做投标书过程中发现较大的问题,应该在答疑过程中解决,所以不存在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的比较问题。
第2个回答  2013-04-18
如果你是中标单位的话,投标书是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若你未中标则在投标有效期后对你不再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有选择的权力。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投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但合同的效力大于投标文件,也优先于投标文件。
有冲突按合同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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