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建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了,紧接着爸爸也因病去世,奶奶在我家住,奶奶病危时我妈伺候的,奶奶临终前把准建证给了我们,说把地皮给了我们,我还有两个伯父,他们现在要求要地皮,我爸爸不在了,是不是就没有继承权了啊,可这是奶奶临终前给我们的啊,那准建证能改成我妈的名字吗? 两个伯父都欺负我家,他们要在那里强盖房子,我们改用什么手段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我们在山东青岛的,那块地皮我家一直当着菜园,就在我家旁边,一直是这样。现在要实行新政策了以后盖房子就不好申请了,我二伯就要现在盖房,要在我们家菜园那里盖,于情这菜园的地皮是我们家的,那在法律上这地皮属于我们吗?
追答当菜园,其实是因为历史原因的事实占用,不属于合法拥有
这块地皮法律上属于村集体
地上的疏菜你们可以要求少量赔偿,对方强硬的话,也可以不接受
要作为宅基地的话,必须申请,否则是违章建筑
隐患太大
我妈去土地管理局问了,他们说准建证上不用改名,你们直接建房就行,要是我们建房,我大伯二伯肯定会阻挠,那我们怎么做才能顺利建好房子呢?请指导一下
追答如果爷爷去世的,如果承认宅基地可以继承的,那必须经过公证
如果可以继承,那爷爷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你爸爸和叔叔伯伯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分割
所以最好是去重新申请,放弃原先的这张
不然产权之争避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