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的操作流程

关于政府采购招标中的竞争性谈判是怎样操作的?

政府采购的流程需要结合具体的采购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方式不同,流程也是不同的。通常来说,政府采购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

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

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

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编制招标文件;

4、 发布招标公告;

5、 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6、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

4、 供应商填写报价单;

5、 确认,报监督科备案;

6、 出具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

(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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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公开招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更改,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报价在谈判程序约定的框架内可以变更。公开招标投标人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明确的报价校正方法外,其报价不得更改。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投标人报价为投标报价上限,每一轮谈判结束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上一轮谈判报价)之下,重新进行一次报价,最后一轮的报价不得更改。

操作程序之别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上采用的是公开招标程序,只是将公开招标中的投标人答疑过程,扩展为谈判小组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之间进行技术和商务多轮单独询标或谈判。

多了审批环节
采购人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前,需获得设区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13
1.招标代理机构认定。
招标人应当与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进行政府招标竞争性谈判。
2. 编写文件
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项目要求和技术参数的详细资料,并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应当包括谈判说明、谈判要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谈判程序、交易标准等内容。
3. 竞争性谈判公告
代理机构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通过公告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必须等待招标人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
4.提交回应文件
按照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5.进行正式谈判谈判当日,招标人的同级财政部门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应当在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同级评标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的专家,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7.供应商的确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的供应商。 招标人应当从谈判小组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按照符合招标要求、质量和服务平等、投标报价最低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8.公告的发布
经供应商确认后,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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