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来公司的时候,因为有消防监控证,所以在签订劳动协议时,我应聘的是监控员一职。但是签订的合同很笼统,合同上没有确定是监控员的职位。我的消防监控证是南京市的,现在已经过期,而且南京市颁发的监控证已经作废,现在统一变成全国通用的证,要重新培训,重新考证。可是公司不给我继续考证,公司这样更换岗位是否违约?我应该怎么办?
在合同期内,公司有义务给职工提供再继续培训和学习的条件。如果是职工未通过考核,按照劳动合同可更换岗位或者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