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8年进入现单位时,由单位管理人员帮我够买了社保。基数填为3000(本单位全部按最低工资1309购买),实际扣费比1309多了一倍,08年三月我发现时上报总部,可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全部由我个人承担!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