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五蕴”、“六根”、“六尘”、“十八界”分别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 六根 】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俱舍论卷一至卷三、成唯识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参阅‘五根’1137、‘六境’1298、‘六识’1312、‘根’4131) 【 六根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 六根 】 《 三藏法数 》 [出首楞严经] 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六识。故名六根。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二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二鼻根谓鼻能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尝于香。是也。四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六意根谓意于五尘境界。若好若恶。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 六根 】 《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 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根者能生之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六尘 一、色尘 《俱舍论》卷一记载,色境有二种: 显色:指显现的颜色,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 形色:指物体的形状,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瑜伽师地论》卷一,在显色、形色之外,增加表色,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即凡是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明显的表现于外,可以令人看见的,称为表色。 二、声尘 声尘,指耳根所能接收到的声波,是耳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声音大致可分为八种。依发声的物体有感觉与否,先大别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与无执受大种因之声。执受,是心、心所的异名。大种,指地、水、火、风四大种。凡是声音发自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人的语言、拍手的声音等;凡是声音发自非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无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佛陀以神通力变作化人的言语、录音带所发出的音声,或木、石、流水、落叶等所发的声音等。然后,再根据声音是有意义或无意义,而分为有情名之声、非有情名之声。更由不同物类发出的响声,给予人产生爱恶的情绪反应,又分为可意声、不可意声。 ┌—可意声:好语声 ┌—有情名—┤ │ └—不可意声:恶语声 有执受大种为因—┤ │ ┌—可意声:好拍手声 └—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恶拍手声 ┌—可意声:化人好语 ┌—有情名—┤ │ └—不可意声:化人恶语 无执受大种为因—┤ │ ┌—可意声:木石好声 └—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木石恶声 三、香尘 香尘又称香境,是鼻根所嗅的东西,鼻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香可分为四种: 好香:指嗅了使人感到舒适喜悦,有益身心,并且能够增长福业者。 恶香:指嗅了使人感到局促紧张,无益身心,并且不能增长福业者。 等香:等,是均等的意思。不太强,不太弱,恰到好处者,称为等香。 不等香:指太强、太弱,出于均等以外者。 四、味尘 味尘,指舌根所尝的味道,是舌识分别的境界。《俱舍论》说味有六种:甘、醋(酸)、咸、辛、苦、淡。《品类足论辩五事品》则将味分为可意、不可意、顺舍三种。 五、触尘 触尘,指身根感觉的境界,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说触有十一种:坚、湿、暖、动、滑、涩、重、轻、冷、饥、渴。前四项属能造触,是依四大种(地、水、火、风)所产生的触,是一切触的所依;后七项属所造触,是因所依的四大种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六、法尘 法尘指第六识(意识)所缘的对境,又名法处、法界。广义而言,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诸法,也就是意根、意识对六尘全体的作用。 由于六尘的关系,使我们在心里涌现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所以六尘又名“六妄”;能衍生种种执着烦恼,令善心衰减,所以也称为“六衰”;能劫持一切功德法财,因此叫做“六贼”。 烦恼如何产生?“色不迷人人自迷”,色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假色,它的自身并没有善恶的分别,是我们的眼根攀缘外境所造成的结果。因此“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不一定美如西施,只不过是眼识妄起造作分别而已。其它如声、香、味、触、法等尘所以会令我们起惑造业,莫不由于其它五根、五识向外驰求执取,而产生种种贪染爱着的结果。 佛教特别举出六尘的过患,目的在于提醒修行者,要时时注意密护六根门头,不要被虚幻的外境所眩惑左右。 十八界 "十八界",即"六根"、"六识"、"六境"三者。十八界是以人的认识为中心, 对世界一切现象和事物所作的分类。 一人一身即具此十八界。 其中的六根有认识功能; 六尘作为认识对象; 六识则为随生的感受与观念。 总说起来, 此十八界依次为: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 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眼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 十八界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是一切苦厄烦恼的原因。世间一切事物无不因为这根境识三种作用变化,而互成因果,展转无穷。只有修得甚深般若妙法,慧眼时刻观照,才能证到真空妙境,由是摆脱一切根尘识界,了然本来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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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4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十八界法包括:六根、六尘、六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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