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区住户路面停车的标准和收费是怎么回事的呢?

我家小区去年10月交房后说是地下车库已经卖完,可以停在路面停车场,但是小区物管这十个月一直收的临时停车费,一个月200元而且没有票据,询问他们,回答是路面停车已经批下来了,但是进出门的那种装置还没有批下来?所以只能临停,可这是小区物管的问题,为什么要强加于我们业主呢?进门一定要那个升降装置才能算合格吗?才能开始收月租的停车费吗?还有成都的小区月租应该是什么标准呢?

第1个回答  2013-08-23
我不是成都的,不太确定你那个市的具体法规.不过按照法律来说,有机会可以要到赔偿,具体要看你交了费之后,他有没有给你收据,或发票之类的东西,看上来写的是什么,只要不是罚款就行了,证明他收了你的钱,让你可以在这地方停车的.
他让你在这停,就必须有责任照看这车,就算他自己写些什么狗屁规定也没用,他自己说的不算.如果那地方不属于他管,或者规他管但不能停车的(例如消防通道),他就没权收钱.他收了钱就属于违规.
你可以先查下停车的地方,看物管有没有权搞停车的,如果他是按停车场来搞的,绝对要负起车的保管.如果没权搞停车的,召集你们小区的车主告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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