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8-22
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通知,转发了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
根据《意见》,从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均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可在县以下城镇落户,其家属和子女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其落户。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各地在落户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