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毫升。
东航国内/国际运输条件
第八条 行李运输
8.1.3.7 每位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需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总量相加不超1公升。
拒绝接收运输的物品
危险品,除了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和东航规定允许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外,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和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包括:a爆炸品;b气体;c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g放射性物质;h腐蚀性物质;i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参考资料:中国东方航空《旅客与行李运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