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简易程序),理赔时保险公司不认怎么办

我车与对方发生碰撞,当时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并在责任认定书上写了让我们各自理赔,因当时是晚上又在下雨,从外观看,两车都有损伤,在定损时,人保给我定损12000,对方车辆定损1700(平安),我在理赔时,人保说双方金额差别太大,不同意各赔各的,必须各自承担50%,但对方不同意,说责任书已签字,须按责任书来,各赔各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这确实是很操蛋的事情。
这是交警不负责责任,为省事。
同等责任,按交规是各承担自己50%和理赔对方50%。
在两者损失接近的情况下,适用互碰自赔。
你这个两者相差太大,保险公司是不会承认的。
建议在找交警理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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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7
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如果是车主,不赔的话要么打保险合同纠纷,要么自己垫钱了;如果你是受伤者的话,你只能起诉了。更多信息到www.slsfw.com上去了解。追问

我是车主,没有人员伤亡,如果起诉,起诉谁?我的保险公司吗?胜算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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