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方打架, 一方先动手,另一方挨打以后才动手,属于正当防卫么?

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一天拉了两个醉汉,在车上吐了一车,下车不给钱、我下车去问他要钱,说不给钱就打110, 然后他就把钱扔到了地上,我去捡了起来,醉汉骂两句我回了一句,俩人都追上来打我,把我的头部打伤,我把对方的眼睛打伤。这是谁的责任呢?希望您可以帮忙看看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你的情况在各地都有出现,可以视为正当防卫,不过对方的眼睛受伤,有点过重了,你应当进行适当的赔偿,如果你无法掌握赔偿的标准,那么就让对方起诉你就是了,把赔偿的标准交给法院处理,如果你有中间人可以协商,你也认可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只不过在协商后一定要写一份协议书,注明情况事实经过及双方协商的处理意见,一式三份,双方及中间人均签字,这是对你权益的保护,防止对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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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4
这属于正当防卫、直接向派出所说明情况(对方眼睛没事吧?如果只是有点肿就没事)
第2个回答  2013-08-24
属于一般的治安案件,还未达到刑事犯罪。要按照各自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08-24
开车的很吃亏,别人虽然错大了但你要是被他投诉的话还是你倒霉,他顶多被人鄙视,而你的工作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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