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之后是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简称民国。
中华民国(1912——1949),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
中华民国简称民国,是孙中山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同盟会时正式和公开提出来的。
1904年秋,孙中山在美国发表的英文著作《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当中旗帜鲜明地率先提出。
1905年8月,孙中山将此前所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誓词作为同盟会宗旨写进《中国同盟会总章》,成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革命政党的政治纲领。就在此时,他最终为将来新生的共和国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号。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明确表示:“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之设立,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孙中山在1916年作过全面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