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是违反什么法的?

如题所述

合法。没有违背什么法律法规。

2013年3月修订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投标须知前附表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也明确。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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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4
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没有违背什么法律法规。倒是防范出卖资质的一个好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有的招标文件中要求到场的是法人,有的是建造师,也有法人建造师都必须到场的。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3个回答  2013-08-24
无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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