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招标

如题所述

1.不足三家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停止开标,重新招标。其实,重新招标的成本是很大的,因此是否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在不足三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采用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值得大家讨论。国际上,一般在考虑如下因素后再做出是否重新招标的决定:①招标公告是否刊登在规定的媒体上;②合同包是否过大或过小;③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或准备投标文件的时间是否足够;④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歧视性或限制性条款;⑤投标人的投标价是否严重偏离合同概算等。一般情况,无论有几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总会如期进行,是否需要重新招标是在评估后做出的决定。2.经评审,有效标不足三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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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1
您好,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需要重新招标:
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8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后,投标人不足3人的,投标人应当重新投标。投标人人数过少则缺乏竞争性,偏离投标竞争的契约目的,投标必须重新进行。
2、必须依法投标的项目全部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投标《招标投标法》第42条。评审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必须依法投标的项目只能重新投标。
第2个回答  2021-09-0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28条)。投标人人数过少则缺乏竞争性,与招投标竞争缔约目的相背离,故招标应当重新进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42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只能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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