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准备结婚了,本事件好事,但是考虑到家庭情况(他和妈妈离异了他和另外的阿姨结婚了,而且和阿姨一起在城里买了套3室一厅的房子,这房子有间过道屋和一间没有光线的“黑屋”,有一间稍微好一些的,阿姨有个女儿18岁了,在上班,她原来住的就是比较好的一间,我还有个亲妹妹,在他和我妈离婚的时候没有断给谁他和阿姨·妹妹住过道的间,我没用耍朋友的时候住的黑屋,特别说明的是这房子在钱不够首付的时候我也拿了钱的),我女朋友家长刚开始要的彩礼钱什么到现在都不要了,只想调大妹妹的那间,还有就是买套一千多的衣服,而我女朋友家则买陪嫁的床呀,等等算下来差不多1万以上。可是他当着我女朋友家长的面说买件衣服要和阿姨商量。这样把我女朋友的家长气的把我女朋友拽回家了说不要和我来往了,看不惯他的处事行为,嫁给我很苦,而我也是生意才起步,也没有钱。我就想啊,我女朋友和她的家人没有错啊,也不是看不起我啊,为什么会这样呢?他到底怎么想的?我就问他,他说不要烦我,我没有你这个儿,这房子没有你的份,我和你写张断绝书。。。我彻底失望了,我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要些什么程序呢?受法律保护码?
法律上只有两种父子关系可以断绝。一种是生母与继父联姻后,之后再离婚或者生母去世,另一种是养父子关系,这些父子关系都是通过法律行为建立的,所以还可以通过法律行为解除。但是血脉相承的关系通过法律行为是无法断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