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程序

地方政府要卖地的话,需要经过哪些审批?请告知具体哪级政府,哪个部门,最好有具体的规定。

出让土地的程序包括:招标出让土地程序、拍卖出让土地程序、挂牌出让土地程序、协议出让土地程序。

一、招标出让土地程序

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二、拍卖出让土地程序

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按本规则第条规定处理,并在拍卖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拍卖公告发出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材料。

三、挂牌出让土地程序

挂牌土地使用权,应当发布挂牌公告。挂牌公告应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发布。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挂牌起始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挂牌交易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至挂牌交易截止日前,竞买人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报价竞价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材料。

四、协议出让土地程序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出让。

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3、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一、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点算标书;开启标书;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拍卖标的;拍卖在效时间、地点及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三、土地《挂牌成效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挂牌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挂牌标的;挂牌成效时间、地点及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出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
  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程序
  房地产热过后,政府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其中重要的控制措施是严把房地产市场的龙头———土地使用权出让关,严格出让的审批程序。依照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经过下列审批程序:
  (1)确立房地产开发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控制指标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房地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在保证土地供需平衡基础上提出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控制指标。一般包括国家级控制指标和省级控制指标两个层次,又分为长期、中期和年度控制指标三种。
  (2)制定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控制指标,结合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对土地需求的实际情况,分年度拟订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一般包括出让项目的名称、投资开发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开发用途、出让地块的幅数、总面积数量及出让土地的种类等等。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3)拟定具体出让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共同拟定出让地块具体方案,编制出《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使用出让合同》(草本)等。如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还须拟定相应的法律文件。如拟出让的土地属集体所有,还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属旧城改造用地,还要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4)正式报批。上述出让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正式报批。年月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政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准权限相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操作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经依法审查并获得批准后,即可进入操作程序。其操作必须严格依下列法定程度进行:
  (1)出让方采取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确立受让方。
  (2)由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后由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至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关系正式成立。
参考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http://nanchong.house.sina.com.cn/news/2010-05-26/16503702.html
如果需要系统的了解建议你到百度文库阅读《浅谈政府出让土地地价确定的程序、原则与方法》一文。http://wenku.baidu.com/view/34056d0a02020740be1e9b37.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3
地方不同,情况也不一样。但是肯定要经过国土局
第3个回答  2013-09-03
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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