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视角错觉,也为了修正自重沉降而采取的提前增加跨中高度。
(1)当梁底模板跨度≥4m时,应进行起拱,起拱高度为梁跨度的1/1000~3/1000,先主梁起拱,后次梁起拱,起拱线要顺直,不得有折线。梁高超过75cm时,应考虑采用对拉螺栓进行固定;
(2)模板的位置、轴线、垂直度、高宽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好在支模时小半公分,一不违反规范规定要求,二又保证了砼的截面尺寸不超标,三又节约了砼材料。
(3)梁、柱接头处应拼缝平整、边角顺直,如果梁柱接头处不赶模数要加小条模板的话,不能加在梁柱接头处,应加在梁的中部,避免出现梁柱梁接头处涨模和缩径质量通病。
扩展资料
《GB50204—200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规定,超过4m的构建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梁跨总长度的1/1000起拱,也就是说梁中部的要比梁端部的高出1/1000的高度,比如梁是8m的,那么梁中部的要比梁端部的标高高出8mm。
如果设计有要求就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起拱,比如设计要求是3/1000起拱,那么梁是8m的,那么梁中部的标高要比梁端部的标高高出24mm。起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梁支撑模板在砼和模板的自重情况作用下提供下挠的空间,避免砼浇注完成后向下弯曲下挠。
例如:12m的梁允许挠度40mm,施工上再起拱24mm,最终下挠值变为16mm(这是理论值),视觉上就很难感觉出来。如果梁或板的挠度过大给人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其实在满足承载力的前提下,梁下挠也是安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