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技术等级如何划分

如题所述

第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这是按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制定的,包括“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三部分。"应知”是掌握专业技术理论和有关设备、工具操作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应会”是具备实际操作技能;“工作实例”是达到技术水平的实际范例。 第二,技术等级划分,有很多种不同划分方式,大致的可分为三类:1、按照操作技能制订标准,有车、钳、焊等机加工类工种,也有建筑、工艺美术类的工种。2、按照生产加工的对象确定标准。如药品生产、轻工行业的部分工种。3、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制订标准。这一类标准,化工行业较普遍。第三、现行技术等级标准的特点及结构。1、职业范围较广,工种划分较细。几乎所有工人所从事的工作,都有相应的标准,各个工种统计到的工种达9100多个。2、技术等级标准的等级结构复杂。我国的技术等级标准,按照工种的技术复杂程序分成不同的等级系列,一般认为,有七、八级标准的工种为复杂技术工种,六级以下的工种为技术相对简单的工种或熟练工种。在工业部门的技术等级标准中,最低等级一般为一级。在9100余个技术工种中,实行七、八级的工种达4800多个,也就是说,我国半数以上的工种都是七、八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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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6
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第十五条实行八级技术等级的工人可直接转入新的技术等级,即一、二、三级为初级工,四、五、六级为中级工,七、八级为高级工。换发新的技术等级证书时,应注明其原在八级技术等级中的具体级别。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是国家认可的、表明工人在本专业(工种)中技术业务水平的凭证,可作为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交流中有效的技术资格证件。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借用技术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就业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 第十八条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可参加技师任职资格考评;取得技师合格证书的工人,可参加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等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进行本单位的岗位技能考核,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考核评定制度。 第二十条各级工人考核组织成员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泄露考试题目、标准答案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工人在技术等级核中作弊的,有关考核组织可视情节轻重量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销其考核资格;已骗取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收缴或撤销。 第二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擅自降低考核标准或不经考核,滥发技术等级证书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应责令收回,有非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有关单位对责任人员应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从事技术性工作的个体生产、经营者,也可参照本办法参加技术等级考核。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0

划分工人技术等级:一、二、三级为初级工,四、五、六级为中级工,七、八级为高级工。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对工人技术培训、考核、使用的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是国家认可的、表明工人在本专业(工种)中技术业务水平的凭证,可作为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交流中有效的技术资格证件。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借用技术等级证书。

    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就业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 第十八条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可参加技师任职资格考评;取得技师合格证书的工人,可参加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各级工人考核组织成员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泄露考试题目、标准答案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工人在技术等级核中作弊的,有关考核组织可视情节轻重量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销其考核资格;已骗取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收缴或撤销。

    劳动行政部门擅自降低考核标准或不经考核,滥发技术等级证书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应责令收回,有非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有关单位对责任人员应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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