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开车(A)在快车道超慢车道车辆(B),超车时后面有辆宝马(C)一同超车,超车将要结束时已打回慢车道的转向灯(右转向灯)准备为后面宝马(C)让路,且一切操作符合规范,正变道且未完全驶入右侧慢车道时,宝马车C快速切入我车A和我所超车B之间(强行变道抢道),且未打转向灯,然后从我右侧强行超车,当时他应该已驶入慢车道,若我不及时向左打转向可能已发生追尾。若此时发生追尾,则责任如何认定?
应是C的全责。
在同一行车道从右侧强行超越前方车辆。A车尚未完全变道到慢车道,也就是与C车均还处于快车道上,此时慢车道有正常行驶的B车,C车属于“只有一条道时从前车右侧超越”,所以,此时发生事故属C车全责。
强行超车属违法行为,依法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可以并处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事故的由前车负全责。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车,是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车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请在车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
放置故障警示也有标准,普通城市道路要放置于事故车后50米以上的位置。城市快速及高速公路则要放置于事故车后150米以上的位置。
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大部分的弯道相对来说都会较窄甚至只有单车道,即使宽度合适也会因为持续弯道的原因,而导致驾驶员无法稳定地保持在一个车道内行驶。如果这时候超车,就非常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所以如果不急于一时,等过了弯道后再超车也不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道路行驶规则
从你的叙述看,应是C的全责。C违反二条:
1、强行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
见下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这个A车不是你提问中的A车):
2、在同一行车道从右侧强行超越前方车辆。A车尚未完全变道到慢车道,也就是与C车均还处于快车道上,此时慢车道有正常行驶的B车,C车属于“只有一条道时从前车右侧超越”,所以,此时发生事故属C车全责。
见下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图中所示为A车全责)这个A车不是你提问中的A车:
追问谢谢,好详细啊。那请问假若发生了事故,双方车均无行车记录仪,而对方C一口咬定他原本在该道路上行驶,我是变道导致的事故。则责任如何认定?难道我会哑巴吃黄连的被认定为全责?
追答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当事双方一般心里还是清楚的,作为驾驶者平时有必要了解一些事故认定原则,在发生事故时能心中有数,当需要交警处理时,也能做出保护自己的清晰描述。当然,当事人的描述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交警会通过行车轨迹、双车撞击痕迹进行技术上的判定,大多数情况是能客观、准确判定的,不是C车一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交警也还要听取你的描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谢谢解释,实际的责任要听交警的裁决,这种情况我们没法进行初步的判断?我只是在纠结这种情况裁决时是按照事故发生瞬间的双方行车轨迹,还是包括了之前一段时间的双方行车行为?因为不论之前C车怎样违法,假如发生碰撞,在碰撞瞬间我(A)在变道,而对方车(C)已完全驶入我要变得车道。
追答都有影响,交警队事故科会对此进行责任划分。一般来说根据相撞地点与当事人描述来模拟计算当时的行车情况,并且参考当时驾驶员的操作规范等等。不过要是按照交通规范行使,没有违规,对方违规哪怕是你看见右侧超车故意向右变道而造成的相撞,责任划分时候还要考虑对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划分一定的责任。毕竟规定是死的,左侧超车是禁止的。事实再合乎情理但是还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会得到法律保护,否则因为对方违规抢先占道而造成你负全责的情况得到支持后,那么交通法中左侧超车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谢谢您的解释,解释看懂了。假如一辆车在变道,与在该车上行驶的车相撞,不是说变道车负全责吗?先不论之前车C有什么违规行为,假如真撞上了,撞上那一刻,我在变道还未完全变入慢车道,而对方C已完全变入了那个车道,我难道哑巴吃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