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钻"的要求出自哪本规范?

如题所述

出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8.5.5条第4点,嵌岩灌注桩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为了探明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的地质情况,就得用超前钻

主要是针对岩溶地区基桩,在成桩之前采用钻探方法查其桩底基岩情况,基本上是一桩一孔、大桩多孔。一般是在桩设计图出来之后,挖桩到位,倒砼之前进行。一般地层可以选点进行勘察,岩溶地区最好每桩勘察。



扩展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07—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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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3

出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8.5.5条第4点,嵌岩灌注桩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为了探明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的地质情况,就得用超前钻。

主要是针对岩溶地区基桩,在成桩之前采用钻探方法查其桩底基岩情况,基本上是一桩一孔、大桩多孔。一般是在桩设计图出来之后,挖桩到位,倒砼之前进行。一般地层可以选点进行勘察,岩溶地区最好每桩勘察。

超前钻适用方案

1、 常规成孔方案

当溶洞有填充物,是可塑或软塑的亚粘土,且溶洞不漏水,这时不管溶洞有多大也不管溶洞垂直方向数量有多少,都可以不考虑溶洞的存在,而按正常地质情况施工。采用冲击钻成孔,洞内的土质和溶洞外的土质没有什么区别,可以按无溶洞施工。

2、 片石回填

采用正常成孔方法施工,当钻穿溶洞漏浆时,反复投入黄土和片石,利用钻头冲击将黄土和片石挤入溶洞和岩溶裂隙中,还可掺入水泥、烧碱和锯末,以增大孔壁的自稳能力。

3、 素混凝土回填

采取正常成孔方法施工,当钻穿溶洞漏浆时或遇到倾斜颜面时填入低标号混凝土,间隔一定时间后采用冲击钻成孔。

4、 注浆加固

就是通过对照地质柱状图,对桩穿过的溶洞进行填充和加固。注浆顺序由现场自行掌握。且应在桩基范围取芯检验填充效果,待溶洞完全填充且强度达到后方可进行桩基施工。

5、 钢护筒跟进加固

采用钢护筒跳进法:一面冲孔,一面接钢护筒,并且将其压到或震动下沉至已钻成的孔内。用冲击钻成孔钢护筒跟进法施工时,施工中应充分利用冲击钻的扩孔性能,使钢护筒能顺利下沉。钻头直径大于刚护筒外径3~5cm,护筒到位后钻头改为满足成孔要求的钻头直径。

扩展资料:

超前钻注意事项

1、岩溶地基处理有很大的难度和复杂性。需因地制宜地设计和选择施工方法。

2、岩溶地基采用冲孔与挖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处理,既经济,又避免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诸如抽取大量地下水,引起周围建筑物的下沉开裂,人工挖孔难以穿过多层溶洞等问题。

3、冲孔桩处理复杂岩溶地基行之有效,有较大的可靠性。

4、采用袋装粘土及水泥填堵溶洞及防渗堵漏,行之有效,且最为经济,同时保证成桩质量,避免大规模超灌砼。

5、在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条件下,调整施工程序,严格控制抽取地下水量,只要施工程序合理,完全可以无需任何防渗措施,可以进行安全的人工挖孔桩施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超前钻

百度百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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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19

超前钻仅仅是对人工挖孔桩做出了要求,机械桩未做规定;

请更新下你们的规范,GB50007-2011 ,根本没有你们所述条款。

第3个回答  2013-08-2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8.5.5条第4点嵌岩灌注桩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为了探明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的地质情况,就得用超前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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