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弟弟,在上幼儿园途中出了车祸,现鉴定为一级残疾。法院以判决肇事方赔偿。弟弟在学校购买了每年60元的学生幼儿意外保险,且出事时间在保险期内。询问学校卖保险的人,他说不能报销。请问我们还能通过该保险获得赔偿吗?
法院判决的肇事者赔偿的费用大部分都为后期照顾费用,因为弟弟已经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自己承担的为约四成的前期治疗费用
伤残鉴定是医院鉴定的,为了法院判决用的。现在法院判决的情况大概是肇事方共计赔偿四十多万(含赔偿医药费),医疗费已用二十多万。因为监护不当,自己承担了十多万。根据我的推断,保险公司的伤残评定也应该是一级,因为弟弟手脚失去自主能力,大脑损伤没有应变能力。近乎植物人
追答这个,我不是专业的鉴定人士,无法根据你的表述来判断伤残等级,医疗费用是肯定没的报了,现在就看伤残等级了。唉,可怜的孩子……家人多保重啊。
看你对下面回答的追问,我觉得你还是没看懂我的第一条。
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报销都是遵循补偿制的
你自己用了10万多,对方赔了40万 这种情况就代表你的损失已经由对方补偿了,不存在自己产生的额外费用
既然你自己没有损失,那么从补偿制的理赔角度来看,也就没有理赔的理由了
问题的补充我也说到了,赔偿的四十万除了十多万的医疗费基本全是后续照顾费用。因为他生活不能自理,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的很清楚。我想医疗费的赔偿不能和这个费用混为一谈吧?
问题的补充我也说到了,赔偿的四十万除了十多万的医疗费基本全是后续照顾费用。因为他生活不能自理,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的很清楚。我想医疗费的赔偿不能和这个费用混为一谈吧?
追答这个不是混为一谈不混为一谈的事情,保险公司实行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制的赔偿。你用了10万,得到40万的赔偿,在理论上你是没有经济损失的。法律判40万包含后续费用,那也是根据评定来的。如果你非要纠结这两样不能混为一谈的话,那就只能建议你咨询保险公司,这个事故的追诉期是多少,保留这期间所有病历及发票,如果超过40万就去报销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以卖给学校保险人的说法是:肇事者已经承担责任,并法院做出判决。他们的意外险不能再报!我疑惑的是,因为我们自己也承担了十几万的医疗费。为什么他说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