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

签署的协议与法人有关吗?如何区分?公司几次追要合同章都未拿回,若其签署了不利于公司的协议,法人需要承担责任么?在此情况下如何维护法人与公司的权利?有劳您给答案了,谢谢

法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除非对方明知道该份合同是未经公司同意而签订的。如果法人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公司或者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要求法人赔偿损失。但对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来说,他依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对协议双方是有效的。但对于其他善意第三人是无效的,若该名义上的持股人将股份移转的,第三人取得股份,股东只能要求名义持股人赔偿。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载明为股东。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十六条具有相应的外部效力,根据该条规定合同相对人负有对公司内部决议进行形式审查的义务,即合同相对方应当要求公司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即担保人未向债权人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认为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债权人应当知道其越权代表,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善意相对人,进而认为担保合同无效。合同无效。  《公司法》第十六条是公司内部管理性规范,违反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即使担保人未向债权人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也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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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5
营业执照副本抵押有效力吗?这个不清楚
去申请挂失重办个好了

如果有约束力的话
公司法人(你是说法人代表吧)还不起钱
则由公司还
债权人可以向任一股东要求
被要求的股东必须还
然后因为法人代表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名义给自己担保
其他股东又可以向法人代表要求还钱
基本就是这个概念了

另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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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从法律意义上说,公章就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若对方不知情,股东私自盖了公章,应当由公司先承担债务责任,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找那个擅自行为的股东追偿;从公司内部管理的意义上说,公司不承担责任,应当找该股东承担后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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