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学校只能存到这月末,如果单位还不政审,学校说就要把我的档案和户籍二分回省,请问这个二分回省是什么意思。分回来之后我的档案应该去哪找?单位应该去哪政审呢?谢谢各位
一、档案二分回省就是指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把户口和档案转回入学前省或市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也可以转入入学前街道派出所)。
入学前是农村户口毕业生,二分落城镇户口。落实工作后再由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把户口和档案派往工作单位。如果落实的工作所在地非本市,在1年之内可以到学校进行改派(北京单位除外)。
二、学校将学生档案和户籍二分回省后,学生档案转回入学前省或市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单位应去学生入学前省或市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入学前街道派出所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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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手续办理流程
1、 到“研究生就业管理系统”录入毕业去向为“二分”,二分单位为生源所在省会城市人事厅,如河北省生源,二分单位为“河北省人事厅”,二分所在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如果想回到自己所在县市,可以直接录入生源所在县市人事局,如“山东省潍坊市人事局”,并打印“二分回省申请表”。
2、 将“二分回省申请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的第一页和最后盖章签字那页复印)或者签订的三方协议第一联,交到院就业办公室。
3、 在院就业办公室填写“2008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
4、 毕业时,持有二分回省报到证和户籍迁移卡到二分回省单位报到,办理好户口和档案留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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