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罚金一般要多久交齐?

信用卡透支27000,我已经主动把透支的钱还上,现在交了7000的保释金在家,昨天法院打电话说要罚款2万,扣除7000的保释金还要再交13000,如果交的话,就判缓刑,如果判决当天不交的话后果自负。我也没说不交,但是还有4天就要判决,现在我确实没有那么多钱,哪位高人指点一下,剩下的13000能不能缓段时间,大概能缓多长时间。如果我判决当天没有把罚金交齐,会把我抓进去吗?万分感谢!

法院的判处罚金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扩展资料:

罚金的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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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7

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罚金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

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扩展资料: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MONETARY FINES)具有以下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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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07
  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罚金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第3个回答  2013-08-31
他们是在拿法律开玩笑,法院是罚金不是罚款,是要等判决书生效后后的10日内去缴纳的。如果你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况且法院叫你你遂到的话,当天不交也不会把你抓进去的,因为你在保释期间。我建议你到法院核实一下看是不是真的是法院要你交罚款的。
第4个回答  2013-08-31
你好。执行方式有一次缴纳、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追缴和减免缴纳,所以不好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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