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现在有一个承包商要在队里承包一部分土地和柴山搞山庄,这部分土地下户时是划为我们全队人员,每家都有作为生活用柴所取。有几家不同意,村委说必须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承包的,就将你们现在所属的面积交出来将你们的面积调到其他地方去。几家村民不愿意,村委强行执行合不合法呢?想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