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县是什么时候撤地建市的?

如题所述

2003年 从首都北京传来喜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批复》国函[2003]136号文件正式批准临沧撤地设市。

同意撤销临沧地区和临沧县,设立地级临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临翔区凤翔镇南屏西路;临沧市设立临翔区,以原临沧县的行政区域为临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凤翔镇南塘街;临沧市辖原临沧地区的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临翔区。

撤地设市的申报成功,是临沧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临沧地委、行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成果。

  多年来,临沧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区呈现出改革深化,开放扩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边疆巩固,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形势。2003年,临沧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预计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73亿元,可比增长10.5%,财政收入完成6.62亿元,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760元,增长7.3%。农民人均 纯收入达1100元,增长5.7%。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农村贫困群众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科教文卫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临沧撤地设市的申报成功,将有利于边疆的繁荣和稳定,有利于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有利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等全局性战略,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和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将为促进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城市化进程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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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6
2003年 从首都北京传来喜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批复》国函[2003]136号文件正式批准临沧撤地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