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在建工程提供的设备使用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应当计入在建工程,最终转成新固定资产的价值?

企业为在建工程提供的设备使用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应当计入在建工程,最终转成新固定资产的价值?

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将设备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最后结转入固定资产。参考资料如下:(CPA教材的中固定资产一章里的原文)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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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因此,应当将该部分折旧计入在建工程,作为新资产的价值。
第2个回答  2013-09-08
可以仍按以前折旧计提,不必计入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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