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证明直接去法院开就行了吗?

2年前的经济纠纷,人法网显示已结案,钱也还请了,现在需要开结案证明。

结案证明是直接去法院开的,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结案之后是可以开具结案证明的,结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也可以是裁定终结执行,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属于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1、对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债权人收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全部款项数额。

2、对给付非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财产已全部交付给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行为已全部完成,或者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恢复了原状。以上两种情况是最圆满的结案方式。2、关于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不予执行,是指对法院判决裁定以外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主要是指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非诉法律文书。

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的结案证明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讼的证据规则与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有机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查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为调解打好基础。

(四)将调解确定为法定的结案方式。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笔录或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结案,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话,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行政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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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0

第2个回答  2019-03-24

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你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

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本执行案件即告结案,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2009年3月19日,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这部司法文件首次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已在全国法院系统内运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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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23
当然是行了,因为已经结案了,你直接到法院。让他们给开就行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0

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你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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