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第七十三条,其属于公共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建筑区域的相关要求: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不是,我家这楼要安装天然气管道,在我家窗户和阳台下面钻孔(我家2楼),开发商说外墙属于他们的 我还头一次听说。我都在这住4年多了 还跟开发商有关系 钥匙早就交完了
追答这个开发商说的没道理,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不过安装燃气管道也是服务于全体业主的事,这个恐怕你也制止不了。如果你强行制止开发商施工,估计不用开发商出面,楼上的邻居就要找你理论了。
虽然开发商做燃气管道是公共设施,但是其在楼宇建筑期间没有预留燃气管道安装位置和路由,属于设计失误。因此,开发商理应承担施工对你家里装修破坏等损失予以赔偿。
你可以看看施工对你有什么影响,对家里的装修有什么破坏,损失情况列个清单,让开发商赔偿你。
有跟多住户都不愿意安装,现在开发商出面让安装,我就想知道他是不是没这个权利,正常交完钥匙我想应该跟开发商没什么关系了把?而且安装这个是不是应该跟我们协商把?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就在我家墙上钻孔。 你好方便留个联系方式么?QQ之类的
追答那要看安装这个燃气是否政府意向了
燃气属于大市政设施,只有政府能最终拍板安装或不安装。
由于是市政设施,所以一般不会考虑住户因素。住户不愿意用,自己不使就可以了,但是不能阻拦安装。这个就如同有线电视,你可以自己不看,但是不能不让我装。
我很少用QQ,百度是天天在线的,你有事也可以直接给我发百度私信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