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补发上年6个月的部分工资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2008年-2009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已正常交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上级部门的增资政策,从2008年开始每个月工资上涨500元,本月先补发2008年前6个月的增资额共计3000元,本月将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多少?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1
计税基数=本月工资+3000(补发工资)-2000

级数 计税基数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例,如按上式计算后计税基数为4500元,则参考“级数3”,应缴个税为4500×0.15-125=55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6
3000元直接乘以当月税率就可以了。
你原工资3000元适应税率10%应缴税额=(3000-2000)*10%-25=75元
10%为当月税率。
补发的3000元直接乘以10%得300元。300元为应缴所得税。
本月应缴所得税是300+75=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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