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跟电动车在同一方向前行,突然电动车拐弯,导至轿车撞了电动车,谁的责任

2013年9月3日,轿车跟电动车都在右车道行驶,突然前面的电动车在没有安全意识的情况下向戏面马路拐弯,我边左打方向边刹车最后撞在电动车的后轮上,骑车的是18岁的女孩,坐在了马路中央线上,电动车摔出去几米,请问是我的责任吗,并不是十字路口什么的,幸亏当时对面没有车,要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当时立即拨打了120,救护车都到了,女孩的家人还没到,女孩说什么也不上车,等女孩家人到了后,我给交的住院费和检查费,检查结果女孩只是皮外伤,当天晚上对方家属还扣押了我们的一个人一晚上,请问是我们负全部的责任吗??

电动车主责,她违反了:
1:同车道行驶,转弯车辆不能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行驶
2:转弯车辆必须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转弯。
你次责(已加成对方是非机动车部分),你违反了:
没有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保守估计,你要负担40%的赔偿追问

但是她的医药费一直是让我交,今天交警那又打电话让交了一千的医药费,对方的电动车是刚买不久,应该也是刚学会不久吧,她的亲属还都说他视力有问题,压根看不清后面,还把眼镜给摘了,听说他们还找到了关系该怎麼办,第一天的医药费才二百多,第二天的医药费就七百多啦,,

追答

责任认定后,该你出的就你出。你可以解释现在没钱。其余的他们自己先垫付。只要是正当花费,到时候保险公司都会赔付的。而且交强险范围内,你就算无责,保险公司也会赔付一部分。
条例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追问

在农村,一贯的做法就是大车赔小车,明知是他的责任大也都让我们全赔了,没什麼责任认定,要不然交警就不会给我话续医药费啦,还不如第二天私了了呢,归公更不好,他们那边有交通上的人,女孩的家人当天晚上还说什麼一天挣多少钱啦,十八快找对象啦,脸上碰青的地方说要整容啦,我已经够倒霉的啦,她拐弯连头都不回,他的家人还说这说那的,扣了我们的人一晚上和一上午,说要我们拿钱,给留身份证都不行

追答

整容?整成个鬼吧。
交通有人也不用怕,事故认定不服的话可以上法院起诉。
你现在就可以起诉对方非法拘禁。告诉他们:你们法院有人,我牢里有哥们。

追问

我们也是法律意识太淡蒲了,有好几个人让我们报警,如果他要是在这样那样的话我们就起诉,明天我问问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吗

追答

对方违反了交通法规: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对方违反了交通法规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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