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庭审完了以后把我的欠条原件拿走了这样对吗

法院在庭审完了以后把我的欠条原件拿走了这样对吗?

法院在庭审完了以后,借条原件被法院收走了的做法是正确的。法院都会这么操作,这是为了防止原告拿欠条在别的法院再次起诉。另外,判决会对“欠钱”事实情况予以认定,对原告而言,相比欠条,判决更加具有更强的效力。
法律分析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起诉被法院立案受理后,借条原件一般应当由当事人自己保管,直到开庭举证时,原告才向法庭递交;开庭时递交给法庭的借条原件,如果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结案,就必须由法院保存在卷宗中,不会再给原告了,因为这是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原件法院会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存。法院是可以收走原告证据的,但法院必须出具收据,并写明有关内容,如果法院不提供收据,有权拒绝提供原件,同时还可向该法院纪检部门反映。欠条应当交原件,法院在判决时会确认欠条的效力,欠条要入卷,判决书便取代了欠条,就可凭判决要对方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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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1
法院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这是法院为了审查证据的需要,如果你需要原件的话,可以和法院协商,留复印件给法院。法院一般在审查完证据的真实、合法、关联性之后证据原件会归还给当事人的,所以这个你不需要担心。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1、法院都会这么操作,这是为了防止原告拿欠条在别的法院再次起诉。
  2、另外,判决会对“欠钱”事实情况予以认定,对原告而言,相比欠条,判决具有更强的效力。
第3个回答  2013-12-01
是对的,欠条应当交原件,法院在判决时会确认欠条的效力,欠条要入卷,判决书便取代了欠条,就可凭判决要对方还钱。
第4个回答  2013-12-01
可以的,因为法院把它当作证据予以保存在卷宗里了,放心不会丢的,最终要保存在法院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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