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的含义

如题所述

是指民众自发地对具有超自然力的精神体的信奉与尊重。它包括原始宗教在民间的传承、人为宗教在民间的渗透、民间普遍的俗信以及一般的民众迷信。民间信仰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将民间信仰单独作为一个概念,考虑到它对应于一个官方宗教而存在,而且也因为它有别于制度化的宗教,这一文化体系包括信仰、仪式和象征3个不可分开的体系。
  从意识形态上讲,它是非官方的文化;从文化形态上讲,它重在实践、较少利用文本并以地方的方言形式传承;从社会力量上讲,它受社会中的多数(即农民)的支撑并与民间的生活密不可分。
  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传统的信仰、仪式和象征不仅影响着占中国社会大多数的一般民众的思维方式、生产实践、社会关系和政治行为,还与上层建筑和象征体系的构造形成微妙的冲突和互补关系。因而,民间的信仰、仪式和象征的研究,不仅可以提供一个考察中国社会——文化的基层的角度,而且对于理解中国社会——文化全貌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民间信仰主要是指俗神信仰,就是说,是非宗教信仰。这种信仰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比佛教信仰和道德信仰更具有民间的特色。中国民间的俗神信仰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把传统信仰的神灵和各种宗教的神灵进行反复筛选、淘汰、组合,构成一个杂乱的神灵信仰体系。不问各路神灵的出身来历,有灵就香火旺。这鲜明地反映了中国世俗信仰的多元性和功利性。所以说,中国民间信仰具有多教合一,多神崇拜的特点。
  “中国民间信仰”指的是流行在中国民众间的神、祖先、鬼的信仰;庙祭、年度祭祀和生命周期仪式;血缘性的家族和地域性庙宇的仪式组织;世界观和宇宙观的象征体系。
  民间的信仰、仪式和象征这一系列的文化现象具有双重特性:一方面,它们颇类似于原始巫术和万物有灵论的遗存并且与“世俗生活”分不开;另一方面,它们又与宗教现象有相当多的类似之处。因而,虽然汉学家、人类学者在具体的调查研究过程中都十分重视民间文化模式,但是他们不可避免地对民间中国是否存在“一个宗教”这一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
  在传统中国,无论是政府、士大夫还是宗教实践者,都未曾采用过“民间宗教”这个名称来描述一般民众的信仰、仪式和象征体系。封建政府对民间的宗教式活动采用的是自相矛盾的态度:一方面,为了避免民间非官方意识形态的发展,对民间的祭祀活动实行排斥的政策;另一方面,为了创造自己的象征并使之为民间接受,有时选择性地对民间象征加以提倡。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当然导致官方对民间信仰的系统化意义的否定。接受儒家哲学和宋明理学的士大夫,只支持“孝道”和一定范围的祭祖,对民间的神、鬼、灵、物崇拜等等多取否定的态度,更不用说他们会承认民间信仰为“宗教”了。相比政府和士大夫,与民间社会有密切联系的民间佛教徒和道士,因依赖民间的祭祀和巫术活动为生,所以对民间的“神圣行为”较为支持。但是,他们不承认其宗教体系的所在,而是把后者当成比他们自己的宗教体系低等的仪式看待。作为民间信仰的主要实践者的一般民众,因为缺乏自我界定的力量并且视自己的宗教活动为世俗生活的一部分,所以也不把它们看成“宗教”。
  把中国民间的信仰行为看成宗教体系的主张有两个来源:
  其一,是汉学家德格如特的古典文本与仪式的关系的分析;
  其二,是后来在社会人类学界发展起来的功能主义学说。
  19世纪末,荷兰籍的汉学家德格如特依据福建民间调查写成《中国宗教体系》(1892)一书。他把民间的信仰和仪式与古典的文本传统相联系,认为民间信仰体系是中国古典文化传统的实践内容,是一个系统化的宗教。在功能主义风行的19世纪20至50年代,社会人类学界把中国民间仪式看成与宗教具有同等地位和功能的体系。例如,社会人类学大师拉德克利夫·布朗在他的《宗教与社会》(1945)一文中花了较多篇幅谈论中国宗教的特性。他认为,中国古典的哲学家和官员对宗教的社会功能给予极大的关注,他们认为合乎规范地举行仪式是社会赖以维系自己的秩序的关键,这种看法在民间被广泛接受。布朗进一步认为,中国人对仪式的重视,不仅证明中国宗教的主要内涵是仪式,而且为理解世界上的所有宗教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在他看来,因为宗教的支柱是仪式而不是信仰,因此不管是文明社会还是原始社会,仪式可以作为宗教体系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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