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商店的,经营范围有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卷烟零售。一般经营项目百货零售。烟草证有,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税务登记证有(国税,地税都有)。因为卖酒给客户,客户在我隔开的小房子里喝酒,我们这都是这样经营的,商店带个几个隔间,把酒卖个客户,客户直接在这喝。还有一台麻将机,平时旁边的邻居们来玩打发时间,商店后面是我睡觉和做饭的地方。工商局说我超范围经营,要罚款2万元以下,我想咨询一下,工商局罚款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具体是哪一条。交完罚款以后,我应该怎么办,才能保持现有状态不变。增加经营范围还是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