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是属于招收应届毕业生。可以挂靠到亲戚的,只要你迁到了广州。帮你查了下往届的,让你做个参考。建议你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上看看,有什么新的政策跟改动,都是已他们为准。
应届毕业生落户广州须知
一、 接收条件:
1、本科学历,国家统招生,具有学士学位;
2、研究生学历,国家统招生,具有硕士学位;
3、广州生源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4、适应范围:09年毕业生,包括07、08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二、 须提供资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毕业生推荐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
5、本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家庭电话、手机等);
6、本人近期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四张;
7、血型及身高(不落省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不须提供);
8、婚姻状况证明。
三、 办理程序:
1、由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2、落实接收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接收并盖章;
<1> 若毕业生有用人单位(需要在广州注册的)接收的,必须提供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若毕业生暂时没有用人单位接收的,由我方代为推荐并落实盖章(但毕业生须填写保证书);
3、落实接收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后,毕业生取回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把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学校盖完章寄出学生档案;
5、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四张身份证照片、血型、身高、就业协议书来我中心报到;
6、省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毕业生档案并审定;
7、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并缴交人事代理费;
8、省人才服务中心开出指标卡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毕业生等候领取身份证;
9、将“报到证”交回我处。
四、 落户情况:
1、如落亲戚朋友家:由毕业生本人拿指标卡,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及所需材料:
<1> 个人写给派出所的申请书;
<2> 户主的证明书;
<3> 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加盖公章);
<4> 报到证;
<5> 户口迁移证;
<6> 户主的户口本;
<7> 指标卡;
<8> 身份证相片四张、血型、身高;
2、如落中心集体户:毕业生需提供:
<1> 身份证相片四张、血型、身高;
<2> 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加盖公章);
<3> 工本费:● 办身份证的缴纳21元;● 不办身份证的,缴纳1元(此费用是代派出所收);
<4> 填写《申请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3、落户地址:广州市天河直街69号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
4、党、团关系迁至:外省院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受涵单位写“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省内院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涵单位写“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委员会”。
5、档案转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