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焊工.我前几天离职.去新单位后体检查出双肺纹理稍重.新单位不愿要我.去老单位.他让我重新报名..
我在老单位报名时有过体检 现在手里有结果 .如果重新报名老单位绝对用新体检结果做档案 .那我在老单位中的职业病证据就消除了.老单位现在让我等通知....我该怎么维权...我在那干了2年零6各月 但没给我入五险
我忘说了我去职业病科 职业病鉴定中心做上岗体检.大夫跟我说 建议我改行.我的双肺算不上尘肺主要是算不上等级.他跟我打了个比方.说有吧.还没有.说没有 .但还有.已经沾边了 但不严重 算不上等级
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向原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需要说明如果不是存在法定的单位过错情形,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扩展资料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
人社部发〔2013〕
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胶州政府网-离职后发现患上职业病怎么办?
首先应当申请职业病鉴定,其次可以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忘说了我去职业病科 职业病鉴定中心做上岗体检
追答上岗体检不同于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科职业病鉴定中心的上岗体检也不等同于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您需要专门进行一次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这样的诊断或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工伤保险机构的认定材料。
上岗体检不同于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科职业病鉴定中心的上岗体检也不等同于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您需要专门申请进行一次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这样的诊断或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工伤保险机构的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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