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住的商品房五年来一直由开发商收取物业管理费,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无发票只出具普通收据,...

求助:我住的商品房五年来一直由开发商收取物业管理费,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无发票只出具普通收据,只请一个退休阿姨扫地和两个退休阿伯看门口且只看一个出囗而另一个出囗无人看守,现在更私自提高物业费,请问这合理吗?我们业主能做什么??

首先,作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是需要一定资质的,根据小区的大小,有三级不同的资质。开发商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是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所以,开发商不可以作为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你们小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去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举报。
其次,无论什么情况,你付费都应当有发票,即便在超市买一瓶矿泉水,你也有权获得发票。只给收据不给发票的行为违反税务相关规定,你可以去12366税务热线举报。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小区已经交房5年,应当已经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果要根本解决上述问题,建议你们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任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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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8
找居委会啊和社区,如果都没有就不交物业费啊,业主联合起来换物业方式啊
第2个回答  2013-08-28
都五年了,开发商怎么可能还留着、而且还收你物业费啊,不可想象的事情。应该是前期物业在收吧?
成立小区业主大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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