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区有十几栋楼,其中一栋是公寓楼,但使用年限是70年和普通住宅是一样的。最近由于家中有小孩,白天睡觉时经常被门外的声音吵醒,房间原先配备的门隔音很差,所以想再在外面装个防盗门,询问物业,回复说,由于全楼目前只有一家已经安装了,为了整体美观,所以我们也必须装和他那个一种材料的,即不锈钢的。其实我也觉得不锈钢挺时尚好看,可问了卖门的,不锈钢的隔音很差,因为中间都有一部分是玻璃,而传统防盗门由于能全封闭,且有更好的填充物,隔音最好,但物业死活就不让装,说什么影响整体美观,当时我家人代我去问物业的领导,她直接回答说如果我执意要装,就要问遍我全楼的住户,他们以后也都要安装和我们一样的,而且要签字证明,艹,老子当时要是在场,真想扇那娘们几巴掌!
由于我不知国家现在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物业这么做,合不合法,我可以怎样维权?谢谢!
谢谢您的回答,但我想问下,我的住房性质是公寓,不是普通住宅,这在房管局那里投诉,物业会不会拿这个说事?因为这家物业在我们这也算大集团,它敢这么霸气,我总觉得它有些道理攥手里一样,很理直气壮。
追答公寓只是一个叫法,在建筑物分类里,只有商用建筑和住宅建筑的区别。物业公司再大,他能大过国法?国家法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他敢不遵守?说破大天,物业也就是一个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不是来管业主的。
追问谢谢,我这就查查这些法规条款,明天找他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