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不开庭,法院总说忙怎么办,

我是农民,今年种了100多公顷大豆,由于今年雨水较大,我家上游田地有积水,他把树带挖开把积水排入我家田地,由于我家是外地的,上游排水时我家没人知道,突然来的大水,我家下游的涵洞排不过来,造成我家田地淹绝产60多公顷,于是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法院给立了案,立案时间是10月14日,可是至今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法院总是说过几天,现在忙,请大家帮帮忙,给我指条路,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举报,申请检察院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扩展资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2、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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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民事诉讼案立案后的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的具体时间,只要在审限时限内何时开庭都属于正常,同时开庭时间的确定要考虑到法院的案件审理排布,案件初步审查是否具备开庭条件,案件程序事项是否完备,案件法律文书是否送达了当事人等等情况。
  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办案的法官或法庭负责人咨询了解情况,也可以等待,如果过了审限不开庭则属于程序违法了,可以向起诉法院或上级法院投诉法院程序违法问题了。现在对于审理的程序要求是很严格的,出问题他们会有不利后果。
第2个回答  2013-08-15
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法定审限时六个月。也就是说,从你立案受理起六个月内法官任何时候都可以通知你开庭。建议你耐心等待。。。。。而且,民诉法还规定,如遇疑难案件报本级人民法院经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后可延长审限六个月。如遇重大疑难案件还可以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还可延长审限的。。。。。。最长是两年。。。。。。。。。建议楼主不要心急。不然法院有的是“合法”的办法对付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15
法律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把每次想法官要求开庭的证据保留下来,将来可以直接投诉法官;
第4个回答  2013-08-15
答应了他不给他,他还在想着你的钱那,钱一到,三日内开庭。这叫不见兔子不撒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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