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庆江北区的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是不是已经涨到了4位数?

江湖传言重庆江北区的社区工作者的补贴已经涨到了4位数。。。。据说已经落实下来了。。。。到底是不是?

江北社区组织工作经费和专职人员待遇提高2009-7-10 11:23:26  来源: 江北报  编辑: 周蜜   (记者 杜佳芮)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我区社区组织工作经费和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均将实现提升。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主城各区中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处于较低水平。我区现有社区68个,社区工作经费为每年1.5-2.5万元,但无法保证基本的水、电、通信及物业费, 实际上各街镇拨付经费都超过此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90人,此前最高工资为每月850元,最低700元。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城镇职工收入、财政收入状况等因素调整的机制,我区对社区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报酬进行了调整。
  其中,由区财政承担部分,调整后的标准为主任(书记)每月工资1150元,副主任(专职副书记)每月工资1100元,委员每月工资1050元。同时,将坚持街镇考核与居民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制度,根据德能勤绩实施奖励,按每人每年由600元调整为1200元,但不得平均发放,企业委派人员同时参加社区绩效考核;由街镇财政承担部分,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主任(书记)、副主任(专职副书记)、委员三级标准分别为每月900元、850元和800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标准按照管辖户数,分别为300元(1500户)、350元(1500-3000户)和400元(3000户以上)。  此外,社区组织工作的经费也执行新标准。1500户以下每年办公经费不低于1.5万元;1500-3000户每年办公经费不低于2万元; 3000户以上,每年办公经费不低于2.5万元,此标准保持不变。新增社区活动经费项目,用于居民开展活动,居民小组长工作补贴等。根据管辖范围、工作量大小将增加每年1.5万元—2.5万元的活动经费。其中,党建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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