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其实我也知道是这样,但为何规范性的东西要采用这种容易产生歧义的表示方法呢?L/1000这样更明确;朋友觉得呢?
标准也是人定的,人定的东西存在不足也是正常的,只能在下一次修改标准的时候再完善,你说的这个还算是容易理解的了,管桩的标准里还有更不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合缝漏浆长度和宽度达到多少且修补就算是合格品,但又没规定修补到什么程度,这就给使用方与生产厂家存在很大的争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