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职村民小组长有权利再当候选人吗

如题所述

  被撤职村民小组长有权利再当候选人。
  只要该村民在选举时没有被司法机关剥夺人身自由,没有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就有资格竞选或当选村民小组长候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第七条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竞选权。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行使竞选权的年满18周岁村民为竞选人。
  村民的竞选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竞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竞选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竞选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第八条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享有的被选举当选为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被选举权包括参选权、竞选权、候选权、当选权、任职权。
  (一)参选权是表明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意愿并接受选民投票选择的权利。
  (二)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三)候选权是作为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接受选民投票选择的权利。
  (四)当选权是因获得法定的赞成选票数量而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五)任职权是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后就任相应成员职务的权利。
  村民的被选举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被选举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被选举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被选举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被选举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被选举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以上规定,村党支部只能向村民会议提出建议,而不能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小组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小组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小组长选举可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一并投入票箱。
为了防止决策议事中出现“两张皮”现象,村民小组长应是村民代表,所以在村民小组长选票上应注明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束后,要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村民小组长名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13
有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追问

是因为之前担任小组长时的经济问题,村民举报,镇政府给的处理意见,这次还想参加选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2-13
没有
第4个回答  2014-12-13
没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