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be句型后又多个并列宾语时谓语动词该怎么样判定呀小哥。。比如there was a sofa and two armchairs

又如;in addition to her,there were Mr. and Mrs.Delby.好像就近原则行不通的说呀。。

“context is king”。

这是英语里容易让人混乱的一个地方。英式和美式,也有所不同。
1)“就近原则”,是指there is/are + 复合名词, 以最靠近的那个名词的单数或复数来决定。 【但】这是“usually”-- 通常如此。 就近原则的原因在于, 如果there are a sofa (and two armchairs). 听着很别扭。--- 这是英式的解释,但美式,则认为there不是主语,而是后面的名词,那么and的复合名词,决定了『可以』用are. 【但】如果后面的复合名词属于同类性质,那么还是用is的。比如上面的a soft and two armchairs都是家具,说的都是同一种东西;但如果是There are staff meeting and a press conference every day. 这里就‘要’用are。

2)”内容原则“, 应该以内容,主语,上下文,要表达的意思,来决定is/are。 there are Mr.and Mrs. Delby,毋庸置疑,两个人(即便是Debly们都是人,但性别也不同,或者所担任的角色也不同,强调个体的差异,所以还是用are),所以从『量』和『质』上,看都是复数用are。但又如这句:He is from a big family, there {is} grandparents, parents, brothers and sisters and himself. 这里的is是正确的,应该内容决定了这里的there 是family,一个『整体』。还有的时候,there is 只是想表达”有“或”存在“这个概念,那么具体有什么无关紧要了,因此用的就是单数is, 比如: Is there any beer? There is beers for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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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19
这种语言现象在真实的英语世界普遍存在。多少年来人们试图用语法来解释,甚至想通过语法规范来界定这种现象,实际上效果不彰。比如你提到的所谓“就近原则”就是例证。这就好比水中按皮球,按下这一个,另一个又浮上来。最好的解释是,人们在表达语意时,脑子里已经对要传递的信息有一个概念了(一定有,只是语言表达紧随思维的速度极快,以至于人们很难捕捉那一瞬间而已),因而在表达时关注的是语意,而不是语法。如你上面两句,there was a sofa and two armchairs 这种现象多出现在口语中,sofa 和 two armchairs 都是一类物件,说话人没有时间去想什么语法规则,用 there was 就可以理解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句话写在文章中,通常会写成 there were a sofa and two armchairs。这是因为写字速度赶不上思维速度,人们有时间启动大脑里的“语法机制”,进而调整句子的用词。
而 there were Mr. and Mrs.Delby 在说话人的概念里必定是两个人,因此在表达时用表达复数的联系动词也是很自然的事。

思维逻辑与语意表达的统一是解释这种现象的可接受的方式。但是,这对学英语的人来说,的确无所适从,因为“语法学得好”的非英语人士一定会启动语法机制去检验(monitor)要说的话,于是就出现结结巴巴说话现象。我的建议是,别管这些,流畅的表达是有效传递信息的条件之一。既然讲英语的人都犯这类错误,我们又何必太过禁锢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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