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xt is king”。
这是英语里容易让人混乱的一个地方。英式和美式,也有所不同。
1)“
就近原则”,是指there is/are + 复合名词, 以最靠近的那个名词的单数或复数来决定。 【但】这是“usually”-- 通常如此。 就近原则的原因在于, 如果there are a sofa (and two armchairs). 听着很别扭。--- 这是英式的解释,但美式,则认为there不是主语,而是后面的名词,那么and的复合名词,决定了『可以』用are. 【但】如果后面的复合名词属于同类性质,那么还是用is的。比如上面的a soft and two armchairs都是家具,说的都是同一种东西;但如果是There are staff meeting and a press conference every day. 这里就‘要’用are。
2)”内容原则“, 应该以内容,主语,上下文,要表达的意思,来决定is/are。 there are
Mr.and Mrs. Delby,毋庸置疑,两个人(即便是Debly们都是人,但性别也不同,或者所担任的角色也不同,强调个体的差异,所以还是用are),所以从『量』和『质』上,看都是复数用are。但又如这句:He is from a big family, there {is} grandparents, parents, brothers and sisters and himself. 这里的is是正确的,应该内容决定了这里的there 是family,一个『整体』。还有的时候,there is 只是想表达”有“或”存在“这个概念,那么具体有什么无关紧要了,因此用的就是单数is, 比如: Is there any beer? There is beers for everyone.
内容决定一起。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