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限购政策?

如题所述

长沙市的限购政策实际上就是2011年长政办发[2011]10号文件
下面是全文:
关于贯彻执行长政办发[2011]10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0号)精神,落实有关购房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仅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二、环长株潭户籍家庭,是指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等八个地区的户籍家庭(含集体户口,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三、外地家庭,是指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等八个地区以外的户籍家庭。
四、主城区,仅指长沙市内五区,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五、本市居住证,是指公安部门发放的在本市(含长望浏宁)的居住证。
六、已有住房,是指家庭购房当时其名下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经所有权登记的住房以及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受理了转移登记的住房。
七、限购,是指限制家庭通过市场途径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含期房和现房),包括与他人共同购买。
八、限购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限购对象仅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库、商业用公寓、二手房、非住宅及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
九、限购期间,被征收人货币补偿后购买用于安置的住房不受此限制。
十、限购期间,只要求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预告登记时,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见附件1)。
十一、限购期间,因政策原因而不能进行预告登记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办理退房手续。
十二、限购期间,国家、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另外:市住建委2014年8月6日对外宣称:长沙市已正式解除楼市限购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05

长沙房产限购政策最新表格:2019年8月,如果限购了买不了,可以去买法拍房,法拍房不限购不限户口,价格还便宜。

第2个回答  2013-05-29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0号文件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执行以下购房管理措施:对在本市市区(市辖五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环长株潭户籍家庭),限购一套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并能够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在主城区限购一套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拥有1套(含)以上住房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二、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房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限购期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已有住房以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四、对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时,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非同一家庭的2人以上共同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购房人应对《申报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或虚假信息的,应承担相关责任。五、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限购政策,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外地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本市居住证),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从)业员,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暂停网上签约,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七、限购期间,国家、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8
长沙的限购是真限购,没资格想买住宅楼选法拍房是唯一选择,法拍房无需资格不限购,长沙法拍房不少,每个月几百套,只要预算合理,完全可以买到合适的房。长沙可以办按揭,不过流程和一般二手房不同,法拍房复杂,不建议个人直接拍,想稳妥找专业法辅机构辅助买。能全程兜底服务,承担责任和风险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