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280人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吗?

如题所述

不用设立,但是要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具体的人员配备数量目前除了建筑行业有明确的规定以外,基本没有那个文件明确过,可以参照下面的内容配备:
按照《关于“九五”期间安全生产规划的建议》要求企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厂矿企业按职工总数2‰~10‰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满50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商业企业参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追问

我觉得也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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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9
单位人数超过100人,不管你是什么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设置安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第2个回答  2013-05-28
必须设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追问

是从业人员280人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啊,不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追答

另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条条。

第3个回答  2013-05-28
这要看你们单位是按岗位定员还是设备定员或按组织机构、职则范围和业务分工来定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必要的,但要考虑部门的增加是否符合精简、高效、节约为目的,是否做到人尽其才、人事相宜,如果设置新部门,你们单位280人可以考虑内部选拔,这样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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