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预中标的单位产品不符合标书要求,其他投标人如何提出质疑?

如题所述

在公布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格式见附件。

注意:质疑送达后,需要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签收。

后续:对质疑回复不满意,还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对投诉答复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论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向当地招监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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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1
  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本条中“应知”的法律含义是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开标结果)和中标、成交结果经法定程序信息公开后,即视为供应商应该知道,
  如:采购文件在发布公告后即可领取而供应商未领取的、招标机构经过公开唱标而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中标结果已公告而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的,均可视为供应商“应知”。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要提出质疑,只能在采购文件开始发出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供应商常常在开标前、开标后或中标后,对采购文件中的需求和条款提出质疑,往往超过7个工作日,可依法视为无效质疑,招标机构可不予以受理,采购程序不受其干扰和影响。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也按同样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法第53条规定了质疑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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