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这个事业单位上班9个月了,正式编制的,最近人事局才办好手续,工资3200,从上班开始单位每月发放2000,办好手续后补发前9个月的缺的1200那部分。现在据说这个9个月供1200*9=10800的工资要上税(超过3500起征点),除非分几个月分别发放。不合理啊,全部是我的合法收入,月工资不到起征点啊?一起发就要上税?怎么办才能不交税?这都不是避税,根本我就不应该交税啊?单位会计应该怎么做呢?
一、如果每个月的工资不超过3500元,不需要报个税;如果超过3500元,按标准报个税,但不会累积计算;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按月征收,工资也是按月发放,一次性补发工资是违法的,具体个税的处理,由公司会计操作,不需要劳动者自己操作;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如果属于补发以前几个月份的工资,可按补发月份所属期的费用扣除标准工资来计算个税,不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发工资大多是因企业资金紧张或短缺、调整工资级别等原因造成。但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按个人实际收到款项时进行纳税,按月计征。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谁来报?会计?还是我自己去地税?怎么个程序?什么证件?多长时间?望您不吝赐教,我希望能一次性拿到这笔补发工资,而不是分几个月分别发放
追答谁来报?会计?还是我自己去地税?
正常情况是会计去申报的。
怎么个程序?什么证件?多长时间?
需要公司写个情况说明,说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补发之前工资,且需通过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审批后,再按照你正常应取得的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进行申报。
时间需要看地税什么时候审批下来,一般情况不会超过三个工作日。
审批下来后,可要求会计人员帮你去地税大厅进行申报。
我是事业单位的,那么就让单位写个证明,就写因调动手续问题所以现在补发工资吧?然后报到地税部门去,审批下来了再去地税申报?这个申报复杂吗?我应纳税额约为1000,这一番折腾下来划算吗?
追答我是事业单位的,那么就让单位写个证明,就写因调动手续问题所以现在补发工资吧?然后报到地税部门去,审批下来了再去地税申报?
是的,程序就是这样子的。
这个申报复杂吗?
不复杂,直接去地税填个自行申报表就可以了。
主要是要看地税是否批准,若不批准的话,那没办法,就必须要缴个人所得税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划算吗?
你又不需要缴费,没有什么不划算,只是程序上麻烦了点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