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业务员,打报告离职。在离职告知期间,他联系一个重要客户,说要离职了,介绍客户去即将就职的

公司继续合作。我们发现了这个事情,有客户转发给我们的邮件,于是就单方面解除了和这个业务员的那个劳动合同。这个业务员就去仲裁,要求我们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补偿金。我们现在有点被动,因为我们合同写的是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实际上这个客户后来还在我们这里做,没有损失。仲裁会支持我们么。

公司无故解雇员工需要赔偿,对方要求双倍,不合理啊~!是什么原因?如果是没签劳动合同问题,这个公司要认。
但是解雇不是不故解除劳动关系,你们有邮件作为证据,已经是证明了员工 透漏商业机密,客户资源,甚至要挖墙脚,对公司造成损失!那就不是无故了,所以要把证据准备充足,再去应对仲裁。仲裁虽然是保护劳动者多一些,但是,有必要的时候公司也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商业机密不是开玩笑的,客户资源更是宝贵,甚至可以起诉员工……法律看的是动机和是否实施,结果最多是个未遂,但是不代表无罪~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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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1
  既然是业务员主动递交离职报告,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39条的规定与该业务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没错。
第2个回答  2013-05-27
不会,这是这人有道德问题,估计新公司也不会重用他。不过仲裁后,即使你们输了,对他的声誉也是一个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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