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地区差旅费补助标准是多少?具体每天是多少?

如题所述

新《办法》将差旅费每人每天住宿标费准调整为:正、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300元;正、副县(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200元;其余人员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150元;伙食费补助标准,省内出差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市内各县区出差每人每天20元;省内市外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由过去的一般地区每人每天15元,特殊地区2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追问

谢谢 了 我还想再问下,要是企业自己核定了一个标准 还要去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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